近日,根据财政部2014年6号公告要求,三门峡市全面启动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。市财政局与商务局工作人员组成服务窗口,负责补贴审核兑付工作。
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是国家鼓励和加快报废车辆更新,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,减少环境污染,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利民惠民政策。2014年,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如下: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,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,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(含12000千克)的重型载货车(含普通货车、厢式货车、仓栅式货车、封闭货车、罐式货车、平板货车、集装箱车、自卸货车、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,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)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。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,可凭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》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等相关证件,到市商务局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。